上海法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是根据中国法律建立的非盈利性私立机构。依据1901年法国关于社团组织的法律规定,学校由理事会(Conseil d’administration)进行管理。本校的管理层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置于最中心的位置,肩负保障学校稳定持续发展的使命。
本校创建于25年前,由一群执着于为孩子提供优质教育的家长创立,他们本着平等和互利的理念创办了这所学校。直至今日,这些价值和理念依然是上海法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管理宗旨。
LFS家长协会(Association des parents d’élèves du LFS)是本校最高的权力机构,其成员包括所有学生的家长。根据1901年法国法律关于成立非盈利机构的规定,家长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学生家长在大会上可以提出意见讨论,作出重要的决策,并选出理事会代表。
自建校以来,这种民主运作方式就深深根植于学校的价值系统和管理核心,让每一位家长都能积极参与到学校的重大事务中。理事会受家长协会的委托对学校进行工作(日常事务)。理事会成员由全体家长大会投票选出,任期为两年时间。
上海法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家长协会的章程
理事会是本校的主要管理机构:
– 以全部家长的利益为宗旨,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日常管理
– 由理事会主席亲自担任学校的法律代表
– 负责监督校长与执行主任的管理工作
理事会由8位成员组成,所有理事均无报酬。各部门委员会(人力资源、财务、教学、建设、宣传)每月在全体会议上向理事会提交建议。